行政许可

把权力关进“笼子”郓城行政审批服务局“三方

120 发布时间:2020-01-12

  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分类审批、统一窗口出证”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,形成了受理、审批、踏勘三方制衡的审批模式。1月6日,集多项审批事项于一体的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投入使用,标志着郓城行政许可的探索进入了新的纪元。

  在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之前,行政许可权分属不同部门,办事群众往往需要重复提供材料,把权力关进“笼子”郓城行政审批服务局“三方制衡”审批模式一遍一遍走流程,不仅效率低下,而且由于审管不分,许多地方存在以罚代审的情况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之后,特别是随着踏勘评审中心的成立,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审管的分离,也使“谁审批谁负责、谁主管谁监管”的改革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。

  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之后,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11项,其中行政审批196项,此外,在菏泽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下,承接了市级下放权力10项。拓展监督渠道、提高审批透明度、避免审批过程中的“权力寻租”导致腐败迫在眉睫,在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李虹美等领导班子的坚强引领下,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并完善了审批环节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,逐渐形成了受理、审批、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流程是怎样的踏勘“三方制衡”的审批模式。

  所谓“三方制衡”即审批过程中的受理、审批、踏勘三方分立,分属不同部门,各自独立运行。不同于传统的地位平等的“三权分立”,在审批局三方制衡的理念中,审批处于核心地位,对受理和踏勘有指导责任,而受理和踏勘则为审批提供客观真实的素材,起到“眼睛”的作用。

  在“三方制衡”的审批模式下,各部门权责明确,整个链条上的工作人员相互合作、相互监督,行政权力不再集中于某个部门、某个人身上,行政审批流程更加透明化,有效压缩了“权力寻租”的空间,真正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行政许可权不再是权力,而是基于法定条件和标准的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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